释义 |
法律分析:流标和废标的区别: 1、定义不同。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作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流标,是指政府采购或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所有投标都被否决; 2、成因方式不同。流标是预算价定得过低,有的管理部门总是把项目预算价格压到最低点,甚至必要的费用都没有考虑进去。废标是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采购的公正性受到影响; 3、处理方式不同。流标是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如果流标,整个招标就无效,招标必须重新进行。废标是加强政府采购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和规范招标信息发布。 法律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三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