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我国的政府预算管理与政府会计由此长期采用收付实现制来进行核算,在各种要素日益市场化以及政府管理职能的不断深化和调控手段的多样化的今天,由于政府职能的根本性改变,政府由大包大揽转变为重点转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而且政府对国有企业的控制主要采用股份改造的方式间接调控,以及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都要求政府会计核算引入权责发生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的执行情况的报告;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民族乡的人民代表大会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采取适合民族特点的具体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