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融资租赁合同中达成协议?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要求包括租赁物的详细条款、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支付方式等,这是一种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并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成立需要的条款如下: 1、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 2、技术性能; 3、检验方法; 4、租赁期限; 5、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 6、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其它条款。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拓展延伸 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和注意事项 融资租赁合同是一种金融工具,需要谨慎处理。在达成协议前,双方应明确合同中的关键条款和注意事项。首先,关键条款包括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这些条款直接影响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权益。其次,注意事项包括审慎评估租赁资产的价值、核实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同符合适用法律等。此外,双方还应关注保险责任、租赁物的维护和修理、提前终止合同的条件等。通过仔细审查和协商,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理,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可使融资租赁合同达成协议时更加安全可靠。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成立需要明确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达成融资租赁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审查合同的关键条款和注意事项,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双方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五条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六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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