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学校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平等的义务教育,但同时学校也有一定的录取条件和要求。同时,市场化的教育环境也导致了一些私立学校的招生限制和要求。 法律依据: 《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学校、政府应当为适龄儿童和少年提供平等的入学机会,并提供必要的经济条件和帮助,使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习任务。 第三条 学校、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和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不得拒绝入学或者中途退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六条 国家实行教育的公益性和基本国策,加强和改进教育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利。 第十一条 学校应当依据教育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学校不得因学生的户籍、性别、民族、宗教信仰、家庭经济状况、政治面貌等因素拒绝招收。 总之,小孩到成都上学需要满足适龄入学的条件,并且学校不得因为学生个人的因素而拒绝入学。同时,家长也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条件选择公立或私立学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