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保不存在未申报的缴费信息 |
释义 | 不存在未申报的待缴费信息,就是没有为员工参保,起码没有在查询到信息的这个社保机构参保缴费。 可以向用人单位咨询参保缴费情况来确定是否没有参保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保。如果的确没有,应要及时参保缴费。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医保个人账户是根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而设立的、专门用于存储参保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费中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记录医疗消费情况的专用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用于支付就医和购药自付部分的费用。 医保现在已在全国普及,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分层次解决,人社部确认,结合金保工程推进和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分层次逐步解决异地就医问题。 第二,部省连通,中国全国劳动保障专网已实现全国范围的部省连通,省市联网已完成90%以上;各地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正在逐步统一,中国全国医疗保险信息系统一的核心应用软件,已在全国近400多个地市使用;社会保障卡的建设工作正在大力推进;部本级异地医疗费用结算平台建设在抓紧建设中,医疗保险全国联网的技术条件逐步具备。 第三,异地认证,人社部在推进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系统。电话咨询服务中心、互联网服务渠道和社区信息平台也在加快建设,逐步实现“异地居住、直接结算”、“一地呼入,全国咨询”的服务模式。 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社保账户上个人缴费信息基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 》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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