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恶意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事实、隐瞒真相或其他手段,欺骗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恶意诈骗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要素: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和危害结果。主观故意是指犯罪人有意欺骗他人,客观行为是指犯罪人采用虚假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危害结果是指被骗取财物的人遭受了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一)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 (二)编造虚假的单位或者个人,骗取他人财物的; (三)借款、担保或者其他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四)在商品交易、服务交付中,实施欺诈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犯罪的行为人有故意; (二)犯罪的行为人具有主观上的重大过错,但是犯罪行为已经发生;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社会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犯罪分子退赔全部或者部分被骗取的财物,并赔偿因犯罪受害人的损失,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以上法律依据说明了恶意诈骗构成的三个要素以及相关的刑罚和处罚情况。任何人都不应该利用欺骗他人的手段获取不义之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