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诉转自诉案件可以调解吗
释义
    

法律主观:
    


    《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申诉 ,请求提起 公诉 。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3款的规定“被害人有 证据 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 由此可以看出,公诉转 自诉案件 其实是对公安机关,检察院行为的一种审查,是一种监督纠错机制。它本质上仍是公诉案件,只不过赋予了被害人自诉的救济权利,因此是不允许调解的,除了民事赔偿部分。但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和解。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二条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4 23: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