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续失业多久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
释义 | 凡具有本省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登记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县(市)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就业困难如何申请? 就业困难人员为自愿申请。符合条件人员,可向常住地乡镇、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或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吉林就业创业网、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平台在线办理申请,并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城镇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 初审公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申请后,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实地核查审验+劳动者书面承诺”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予以核实,核实无误的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市、区)就业服务局; 复核认定。县(市)区就业服务局对初审通过人员相关信息及情况进行复核。核实无误的,在《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加盖印章,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总结:建议可以查询下当地的相关规定,以上就是关于连续失业多久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第一条(教学厅函〔2021〕19号)规定,就业统计对象是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籍且取得毕业资格的所有本科、专科(高职)学生和研究生,包含定向、委培等。为更加准确反映高校毕业生升学、就业等毕业去向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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