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衡阳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
释义 | 衡阳公积金提取的流程具体如下: 1、提出申请:填写《衡阳市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并到所在单位审核,盖财务章; 2、办理手续: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3、取款:到指定银行取款。 提取公积金的注意事项具体如下: 1、婚姻状况证明:填写《家庭成员及婚姻状况声明》;已婚职工还提供结婚证,离异职工提供离婚证、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2、办理提取应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另提供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加盖提取人单位公章的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即时到帐; 3、共同产权的须按比例提取,共有产权人须提供身份证; 4、同一套房屋申请再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须超过12个月。(同一套房多次买卖交易); 5、在计算房屋套数时,对已出售的房屋需提供不动产、住建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房屋出售证明。 综上所述,衡阳公积金提取本人携带身份证、委托办理需持公证书到“管理中心”办理审核、审批,提取手续。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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