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快一年了老婆有10个月没回家可以起诉离婚并要求退还彩礼吗 |
释义 | 您好,可以起诉离婚的,但是否判决离婚,要看你们的感情是否破裂。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依照您的描述,您的情况应当不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因此,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能需要第二次起诉后,才会被认定感情破裂。当然,如果对方同意离婚,那么一次就会判离的。 判决离婚后,才会涉及彩礼返还的问题,但是否返还、返还多少,并不一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在符合以下三种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根据您的描述,如果您有第二、三种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会根据结婚时间的长短及彩礼是否因筹备婚礼、日常生活而消耗等因素具体考量。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_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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