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工程款拖欠问题解决方法 |
释义 | 国企拖欠工程款,当事人可协商还款、请求追债公司帮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和《劳动合同法》,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和经济补偿。 法律分析 国企拖欠工程款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要求国企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或者到国企所在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拖欠工人工资处理规定如下: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对于国企拖欠工程款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寻求追债公司的帮助,要求国企提供履约担保,或者向国企所在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还需按一定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当事人可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2015修正):第二章组织实施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相结合,联合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可以参与政府有关部门或者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招标投标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四章建筑工程监理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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