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洛阳契税网上缴纳流程 |
释义 |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纳税人本人通过电脑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成功注册,申报并扫码缴纳契税。 1、点击“登录”—“个人登录”—“我要注册”,按要求注册,并进行登录。 2、首页—“我要办税”—“个性化办税”“房产交易一体化(增量房)”—“增量房销售信息采集”。 3、点击“新增”。 4、阅读《法律责任声明》,在受让方和办理人处录入纳税人姓名后,点击“下一步”。 5、录入“合同编号”—“房屋所在地(洛阳)”—“购买方纳税人录入”—“确认”—“查询”—录入“房屋所在地街道乡镇”—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6、完成填表后,点击“保存”—“提交”,确认税费无误后,点击“保存”。 7、在“增量房信息采集”页面,点击“申报”—“税费缴纳”,选中房屋信息条,点击“扫码扣款”后,扫码缴费(支持手机微信、云闪付)。 8、点击“证明开具”,打印完税证明。 2014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洛阳城市区范围(不含孟津区、偃师区,下同)购买新建商品房(以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二手房),在房管部门取得网签合同,但尚未缴纳契税的购房者。且在2022年9月20日至12月31日期间缴纳契税,可认定为本次符合申领范围的对象。 申请人符合条件且已完成契税缴纳,在2022年9月20日至2023年1月20日期间,可以通过“洛快办”App进行契税补贴申请,按要求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无需提供纸质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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