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 |
释义 | 一、民事诉讼法一事不再理原则是什么? 一事不再理原则,就是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的被告人,不得再次起诉和审理。 民事诉讼中: (1)民诉意见第144条: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2)《精神损害赔偿解释》6条: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法院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案件要注意哪些事项? 1、证据充分。 2、被告正确,是单位的应该去工商局查企业登记信息。自然人的要身体证复印件。 3、管辖权:案件属于该法院管辖。 4、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有必要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5、诉讼时效一般两年。 三、办理民事诉讼的流程 一审程序(原告) 1、起诉(立案) 到法院立案需要准备:诉状和案件受理费(或减免诉讼费的申请经过批准)。 2、诉状 纂写诉讼需要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目的是为清晰了解案件事实、理清法律关系、拟定诉讼的角度及诉讼请求。 3、诉状的写作要点主要是: (1)简洁明确,法律关系清晰易见(除非必须否则不要展开论述。 (2)科学的设计诉讼请求,不要遗漏诉讼请求。 (3)注意管辖法院的选择,对受理法律具有管辖权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要心中有数。 (4)注意诉讼请求与诉讼费的关系,为当事人节约诉讼成本。 4、办理立案 办理立案要注意法院工作时间安排,如昆明法院周五一般有半天(上午或下午)法院不办理立案。诉讼费最好让当事人亲自交到法院,必须代缴时应注意与当事人间的财务手续。 四、举证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这话没错。逻辑严密、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的证据是办好一切诉讼业务的基础。在行使举证权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遵守各项时限规定 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普通程序为一般为30天(不少于30天),其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需提前10天,申请法院调集证据需提前7天,申请鉴定、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应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简易程序举证期限一般为15天(不少于15天)。另外,法庭组织证据交换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逾期举证的后果大家都清楚,就不再重复。 (2)证据的收集和举证应注意逻辑 证据的收集需紧跟诉讼请求进行,围绕诉讼请求收集整理证据。在证据清单的制作中,应注意各个证据的证明观点间的逻辑顺序,使证明观点做到简单易懂、一目了然。 (3)关于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证人出庭作证、鉴定 这三个项目除了必须遵守时限规定外,在行使权力是要注意与案件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也要考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对没有必要,或是可以通过更低成本取得证据的应讲求经济效率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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