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当庭认罪悔罪怎么办?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试行) 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九条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什么是认罪悔罪? 认罪就是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或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悔罪就是对于自己犯下的罪行表示后悔。 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构成要件: 1、认罪须在当庭; 2、认罪的程度只要求犯罪人承认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 3、认罪的内容: a、只要求犯罪人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 b、不要求承认指控的罪名。 4、当庭认罪,但没有适用普通程序简化审或者简易程序的,仍可以认定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 三、当庭自愿认罪量刑情节从宽幅度须考虑因素: 1、犯罪的性质; 2、罪行的轻重; 3、认罪程度; 4、悔罪表现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