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前的水电费怎么结清 |
释义 | 一、租房前的水电费怎么结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租房前水电费没有结清的,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由出租人结清后,再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的。 《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 第七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用。 二、出租房水电费怎么结 1.一般自己首先租到房子之后,就需要跟房东要来水卡以及点卡,这样好方便以后去交水费和电费。 2.但是你在要卡的时候尽量要看看剩余的没交的电费有多少,如果多的话就必须要让房东交了。 3.但是一般情况在你租房的上个月省下没交的房租是要你自己承担的,然后等你组网房子之后的最后一个月你就不用交房租了,这是一般租房蒜水电费的规律,因为最后一个与出不了账。 4.知道了这个规律你就可以放心的住房子了。 5.现在你只需要每个月按月去叫水电费就可以了。一般水电费的处长日期都是每个月的十几号。处长之后在一周之内拿着卡去相应的地方缴费就可以了。 6.在你组网后你也就不必要再管最后一个月的水电费了。 三、出租屋电费结算方式的三种情况 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部分出租人以实行阶梯电价的名义向承租人随意加收电费的现象,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的通知》(粤价[2012]276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出租屋电费结算行为,遵循“谁用电、谁付费”的原则,合理分担总表与分表之间损耗及公共用电。 1.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齐全,即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安装了分表,结算的电费计算公式为: 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分表电量总和×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2.出租屋总表之后各分表装置不齐全,各承租人都安装了分表,出租人自用电表未安装分表,结算电费计算公式为: 出租人向各承租人收取的电费=总表电费÷总表电量×各承租人分表实际电量 3.出租屋用电既有居民用电,又有非居民用电的,应剔除非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其余居民用电的电费支出按上述两种情况对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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