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最怕的是案件的审判程序违法或者是案件事实认定错误。对法院或者法官的判决不满,一般有两种救济方式:一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二是如果过了上诉期或案件已经终审,可以走审判监督程序,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提出申诉。法官判决不公最怕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 法院判决不公应该到向检察院投诉,如果判决不公涉嫌审判法官个人的违法犯罪,可向当地的纪委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法律规定,法官涉嫌违纪违法,已经被立案调查、侦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暂时停止其履行职务。 法院不执行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法官惩戒委员会,负责从专业角度审查认定法官是否存在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违反审判职责的行为,提出构成故意违反职责、存在重大过失、存在一般过失或者没有违反职责等审查意见。法官惩戒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后,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作出是否予以惩戒的决定,并给予相应处理。法官惩戒委员会由法官代表、其他从事法律职业的人员和有关方面代表组成,其中法官代表不少于半数。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惩戒委员会、省级法官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相关人民法院的内设职能部门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