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在保持数量相对稳定的基础上,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中药饮片的基本药物管理暂按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中药饮片定价、采购、配送、使用和基本医疗保险给付等政策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 第七条 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确定的原则,卫生部负责组织建立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专家库主要由医学、药学、药物经济学、医疗保险管理、卫生管理和价格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负责国家基本药物的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八条 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工作方案和具体的遴选原则,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组织实施。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程序: (一)从国家基本药物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成立目录咨询专家组和目录评审专家组,咨询专家不参加目录评审工作,评审专家不参加目录制订的咨询工作; (二)咨询专家组根据循证医学、药物经济学对纳入遴选范围的药品进行技术评价,提出遴选意见,形成备选目录; (三)评审专家组对备选目录进行审核投票,形成目录初稿; (四)将目录初稿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 (五)送审稿经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审核后,授权卫生部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