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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营异常企业怎么注销?
释义
    法律分析:
    经营异常企业是可以注销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再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司注销备案>
    (没有可以忽略)
    所需资料:
    1、公司营来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二步: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在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
    第三步: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四步: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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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0:0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