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国家林草局湿地管理司负责人介绍,“十四五”时期,国家林草局将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组织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做好长江经济带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营造和修复红树林1.88万公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第三十七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完善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等为重点,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加快推进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黄河重点生态区、长江重点生态区和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海岸带等生态屏障建设。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加强重要生态廊道建设和保护。全面加强天然林和湿地保护,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5%。科学推进水土流失和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推行林长制。科学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活动。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巩固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还湿、退围还滩还海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