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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已签署的空白劳动合同
释义
    如何处理签订空白合同及劳动合同不合法的问题?
    签订空白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者可要求重新签订合同,核对内容是否符合谈好的待遇。如单位拒绝,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十七、八十一、二十七、二十八条。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要知道签订空白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签订空白合同是违反劳动法的,如果还没签订的话,可以考虑其他公司,如果已经签订了空白的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给你新的劳动合同签署,核对单位填写的内容,内容不符合自己当初和单位谈好的待遇,可以要求修改,如果单位不肯重新签订合同,那么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签了空白合同怎么办
    签了空白合同的处理:
    1、当事人事后填补的,须经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后生效;
    2、空白合同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属于无效合同,对当事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不合法但已经签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不合法但已经签了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法律依据
    结语
    签订空白合同是无效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如果已签订空白合同,应要求用人单位重新签署合同并核对内容。如待遇不符,可要求修改,若拒绝重新签署,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未载明或未交付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签有空白合同的处理:事后填补需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空白合同非真实意思表示,无法约束当事人。劳动合同不合法但已签署,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申请劳动仲裁。部分无效合同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十七、八十一、二十七、二十八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条 【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七条 【过渡性条款】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
    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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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6: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