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押合同什么时候会生效 |
释义 | 质押合同如果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时会生效;如果以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自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生效。而质权是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 一、质押和抵押有什么区别吗 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有: 1、生效的条件不同,质押合同自质物或质权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不动产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 2、名称不同,质押的财产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为质权人;抵押的财产为抵押物,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二、质权自何时生效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生效。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合同自依法成立时生效,质押合同成立的时间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三、合伙企业可以质押股权吗? 合伙企业份额是可以质押的。具体而言,合伙企业的份额也属于具有抵押性质的权属,但是要注意的是,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财产质押需要以交付作为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权利质押需要以交付或登记作为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因此如果质押合伙企业的份额的话,那么需要按照上述规定来办理交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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