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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四个不直接分管文件出自哪里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出处. 根据《 州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政正职“四不直接分管”暂行规定》文件精神,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 行党委、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从制度层面规范党政正职 依法行使权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法律依据: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起草公文必须严肃认真,应当遵照以下原则:符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简洁、表述准确、文风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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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3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