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
释义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适用范围
    1.实行过错推定的侵权诉讼。如因医疗纠纷提起的诉讼。
    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的侵权诉讼。如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难以收集证据,难以举证的诉讼。如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新《民法典》颁布后,高空抛物的侵权也属于此类举证责任倒置的范围。
    4.对方妨害举证的诉讼。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
    举证责任倒置的具体情形如下: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3.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
    4.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6.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7.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8.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12:1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