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过了诉讼时效要怎么办 |
释义 | (一)自愿履行。对时效已过之债权,债务人自愿做出给付的,不受法律的禁止。 (二)承认债务。如果责务人明确承诺将履行“已过时效”之债务,无论何种方式,均构成对原债务(权)的承认。 (三)抵销。在抵销中,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主(自)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 一、如何去理解债务承受的无因性? 债务承担的无因性,是指债务如果具备相关法律上的条件,法律事实的有效性不受导致它发生的原因的有效性影响。 一、债务是指债权人向债务人提供资金,以获得利息及债务人承诺在未来某一约定日期偿还这些资金和利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1、债务已经履行; 2、债务相互抵销; 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免除债务; 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二、提出终止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终止合同需要的条件是: 1、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相互抵销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3、债务人提存标的物; 4、合同被解除; 5、债务被免除; 6、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三、不能抵销的债务有什么 不能抵销的债务如下: 1、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 2、根据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 3、当事人特别同意不得抵销的。 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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