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当然这里指的子女并不受血缘关系的限制,它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以及养子女,里面提到的父母不仅仅指生父母,同时还包括养父母以及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是满足继承的条件。在一般情况下,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均等地分配遗产,打个比方,自己的配偶和自己的子女得到的遗产分配比例是一样多的,并不会有很大的差别,除非是其中有某一方自愿放弃部分遗产,那么在彼此双方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他们的意愿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