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护人有权利多分遗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监护人不一定有权利多分遗产,如果监护人不是被监护人的法定继承人的话,一般没有权利继承被继承人遗产。但是若是遗嘱中指定监护人为继承人的,则监护人可以得到遗产。 一、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有哪些怎么处理 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是指无人继承、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主要包括以下情况: 1、被继承人既不能定义继承人,也不能定义遗嘱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2、被继承人虽有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全体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全体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无资格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3、被继承人没有法定继承人,只用遗嘱处分部分遗产,其余未处分部分遗产也属于无人继承和无人遗赠的遗产; 4、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确定后,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处理:应当酌情分配给无继承权但依靠被继承人扶养、劳动能力不足、无生活来源的人或者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适当的遗产; 5、清除被继承人的债务。 最终,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一般来说,它应该归国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母亲带着儿子改嫁能继承爷爷的遗产吗 母亲带着儿子改嫁能继承爷爷遗产分为两种情况: 1、母亲携子女再婚的,孙子仍然可以继承爷爷遗产; 2、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儿媳能作为公公婆婆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与第一顺序继承人平等均分割遗产。 继承遗产的有效条件是: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2、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3、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三、财产顺位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都拥有相等继承权,继承被继承人等份额的遗产。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跟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想有相同的继承权。另外,根据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也可以不相等,比如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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