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夫妻关系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就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么就不是夫妻关系,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为准。如果房产证上没有女方的名字只有男方的名字的,即使购房合同上有女方的名字的,那也只是男方个人的财产。如果房产证上有男女双方两人名字的,那么应该认定为是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 一、婚前房产是否可以加上女方名字 如果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自愿加上女方的名字,说明该财产将属于婚姻双方的共同财产。而且与第三人相比,由于房管局登记的所有人是男女双方,第三人认为该房屋是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二、房产证加女方名字有用吗 房产证加名,只能证明是该房产的共有。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可以添加共有人,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则不需要,因为只要有任何一人的名字,都属于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公证除外。如果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那房子比一定有女方一份,因为结婚前买的房子,就算是写了两个人的名字,如果闹上法庭,没有证据能证明你出了钱,写上名字也是白搭。此外,房产所有权主要取决于房管局的房产登记,如果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信息不一致,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房产证上加名字并不起决定作用,最重要的是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三、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如果婚前一方支付房产首付,婚后男女双方共同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在第一支付方名下,则该房地产可以视为登记方的不动产,但具体分割也需要区别对待。在离婚时,还有一笔房贷没有还清,则视为产权人的个人债务。共同还贷部分,无论是一方用个人工资还是用双方工资,都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能确认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这部分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双方应相互协商。对于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将房产判给房产证上的签字人,以后自己还房贷。但对于另一方,应根据共同还贷额和住房增加额进行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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