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的房子,一般来讲,无论房子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两个人的名字,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房子写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至少首付部分是个人财产。写的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在同居期间就已被认定为共有房产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