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可改随继父的姓氏吗 |
释义 | 符合一定条件是可以的。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姓名权包括姓名决定权、姓名使用权和姓名改变权。但未成年人由于欠缺行为能力,尚不能行使姓名权,所以未成年人的姓名可以由父母或监护人决定,实质上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代为行使其姓名权。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即便是离婚了,涉及到子女切身利益的问题,仍要由双方协商解决。 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这说明,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是不合法的。我国目前还没有关于姓氏使用的专门法律,但姓氏制度却有相当久远的历史。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表明子女或随父姓,或随母姓。子女到底随谁的姓,法律没有作进一步的规定,现实生活中一般是由父母双方的协商确定。这里的父母系生父母或养父母。 一、关于姓名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姓名权】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三条【名称权】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或名称权不得被非法侵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姓名、名称的登记及其变更不影响之前民事法律行为效力】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笔名、艺名等的保护】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由此可见,我国法律制度也没有规定孩子必须要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可以确定的是,在夫妻双方登记结婚以后,并不是说孩子必须要跟父亲的姓氏,姓氏问题要由父母自行协商,即使离婚,有孩子抚养权的那一方,也不能私自变更孩子的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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