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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虚假陈述的最新规定
释义
    虚假陈述最新规定如下:
    1、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即涉嫌虚假诉讼罪;
    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1)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的;
    (2)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
    (3)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
    (4)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
    (5)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
    (6)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
    (6)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
    (7)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
    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故意,一般来说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行为人进行虚假诉讼的主观目的是否为了谋取利益,谋取利益的性质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秩序,具体而言,是司法机关正常的民事诉讼活动秩序,也包括他人的财产权、婚姻权、收养权、监护权、继承权等合法权益虚假民事诉讼的行为;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民事诉讼中虚假陈述是有可能构成犯罪的,所以不要知法犯法,遇到法律上的事,要说出事实,不要有所隐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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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16:4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