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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拿文书是怎么回事劳动仲裁
释义
    劳动仲裁立案的程序:
    1、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的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列明仲裁请求和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或者逾期没有做出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办理工伤赔付不够等级
    1、工伤不够级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经劳动能力鉴定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只是享有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如果公司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劳动仲裁程序:
    (1)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2)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
    (4)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5)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二、被单位无故辞退后如何维权?
    1、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达成新的协议或者有过错的一方改正错误,消除争议。
    2、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申请,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内提出。
    3、如果这两种方式还没有解决,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出仲裁申请,应当自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仲裁委会受理后,会进行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同意调解,仲裁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会根据开庭审理情况对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进行裁决。
    4、如果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但需注意,未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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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2:4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