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简易计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
释义 | 简易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公式中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应按照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除(1+征收率)”还原为不含税销售额计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如下: 1、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2、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情形具体如下: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6、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余情形。 综上所述,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并且简易计税方法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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