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三代手续费返还政策:税务机关对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税款,不得超过已收税款的百分之三。如果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超过所收税款的百分之二,但如果双方有关系,这部分代收税款不能申请返还手续费。征收和缴纳其他税费的,应当按照不超过已收税款百分之二的比例返还手续费。税务机关委托特定机构代收税款的比例也有限制。与三代业务相关的费用,如人员成本、耗材、交通费等管理支出。 三代手续费指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的手续费,是国家为调动相关税种的扣缴义务人、代征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每年在一定时间按其实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代征税款的一定比例返还给这些单位和人员的费用。其中三代手续费的扣缴义务人包含单位和个人,即申请主体均可以在履行扣缴义务之后依规申请并获得此手续费。同时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