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历下区离婚去哪办理 |
释义 | 济南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照片等等资料,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关于“济南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的问题,下面由律师为你详细解答。 一、济南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军人应当提供军人证件; 5、军人应当提交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6、照片。 二、济南民政局离婚登记办理地点(历下区) 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097号历下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婚姻登记受理窗口。 三、济南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以上就是对“济南民政局离婚材料准备哪些”的回答,针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对于年龄达到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母方和父方都有权利要求孩子跟自己生活,其中一方的生活环境对孩子未来有更好的成长,可以优先考虑。 该内容由 周传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