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审奖惩情况可以不写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有就写,没有就不写。不强求,初审中奖惩情况不占主要成分(有奖励写上就更好了)。 法律依据: 《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收到告知承诺书,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在被告知的期限内,填写申请人基本信息,并对下列内容作出确认和承诺: (一)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二)已经知晓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自身能够满足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条件、标准和技术要求; (四)能够在约定期限内,提交行政审批机关告知的相关材料; (五)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 (六)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申请人应当将经签章的告知承诺书当面递交或者邮寄给行政审批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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