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二次开庭流程如下: 1、进行庭前准备; 2、开庭; 3、法庭调查阶段。一般包括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调查核实证言、鉴定意见、证据等; 5、法庭辩论; 6、判决。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 附带民事诉讼 的原告人和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