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委托合同应包括委托人与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与期限、委托报酬、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条款。合同内容应由当事人约定,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可以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分析 委托合同应包括以下条款: 1. 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信息; 2. 委托事项和期限; 3. 如为有偿委托,需注明委托报酬; 4. 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条款。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 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 标的; 3. 数量; 4. 质量; 5. 价款或报酬; 6.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参照各类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该内容由 任瑞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