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单位应当在伤残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因工致残职工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能力补助金等待遇。至于支付方式是否需要考虑历史遗留问题,则在法律中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可能会对工伤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产生影响。因为在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前,工伤认定和赔偿金的支付可能会受到影响,导致职工权益受损。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单位应当在伤残评定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因工致残职工的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生活能力补助金等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因工死亡、工伤或者职业病致使劳动者死亡的,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法的规定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补助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应当向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治疗、康复、护理和经济补偿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