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私幕基金管理公司,有四个设立条件,具体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字样; 3、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4、基金管理型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3千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3千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九十一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台、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