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中对于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规定,需要投保人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病史,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同时,对于已经存在的病史,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或者投保时已经知晓的情况下,投保人也有义务提前告知保险公司。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发现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病史等情况。” 3.《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投保人对于已经存在的病史、医疗保健计划、生育计划等情况,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或者投保时已经知晓的情况下,如实告知保险人。” 因此,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及病史等情况,包括血管瘤等疾病,如未事先告知而导致保险公司无法理赔,则投保人将无法获得相应保险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