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中血管瘤的保障是否可以降级?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和《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的规定,血管瘤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并且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保障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得将血管瘤保障降级或取消。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九条: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保障的疾病范围和保险金额,并在合同中载明。 《重大疾病保险条款》中列出的重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重度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血管瘤也在其中。 因此,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血管瘤的保障范围,不得在保险期间内将其降级或取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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