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会见被告的谈话记录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制作,但是对于律师与被告之间的谈话是否会被记录,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律师职业道德要求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律师会见被告,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谈话记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隐私信息。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侮辱、诽谤、泄露被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的隐私,或者指使、胁迫、贿买、威胁、诱骗、打击报复,致使被告人、被告人律师、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受到损害的,以侵犯人身权罪定罪并处罚款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