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律师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可以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和律师谈判,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在律师会见期间,律师可以向对方提出谈判条件,但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四十二条:“律师代理当事人案件,可以与对方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代理人和律师谈判,但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当事人可以当庭和解,也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当事人和解或者调解的协议,经由审判人员审核无误后,可以作为裁判的依据。”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必须向被告人或者其辩护人公开起诉书,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调查取证,有权提出证据,有权质证控辩双方的证人,有权发表最后意见,并告知被告人有权要求休庭,有权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