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电话骚扰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对消费者进行骚扰性电话营销,不得采取欺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如果保险公司进行电话骚扰,消费者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委员会、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不得采取欺骗、威胁、恐吓等手段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 2.《电信条例》第三十九条:“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采用诱骗、欺诈、恐吓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对用户实施销售或者推广。” 3.《广告法》第十六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采用欺骗、误导手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百零二条:“电信业务经营者或者其服务人员在电信服务过程中,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的,造成损失的,应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