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递表到可以去领一般是7-15个工作日,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前往台湾签注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集中制作、签发。对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前往台湾签注的,由直辖市、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依据公安部制定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受理审批签发工作规范》,台胞证和来往大陆签注、居留签注由经公安部授权的公安机关受理、审批、签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条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公民往来大陆与台湾地区,应当依法申请办理通行证件,并遵守本法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