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财产的范畴是哪些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和自然增值; 7、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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