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灭火器的保质期限为: 1、水基型灭火器出厂期满3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应送修;水基型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6年。 2、二氧化碳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2年; 3、干粉灭火器出厂期满5年,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应送修。干粉灭火器的报废期限为10年; 4、灭火器在筒体严重锈蚀、变形等情况下应立即予以报废。灭火器的种类很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化学反应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泡沫、干粉、卤代烷、二氧化碳、清水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