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责任赔偿是指机动车驾驶员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机动车驾驶员没有任何责任,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为此,国家建立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规定无责赔偿从强制保险限额中支付。无责任赔偿是在交通事故中不存在责任人的情况下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 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