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医保报销规定是 |
释义 | 1、参保人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如需住院,需要参保人先预交医疗费用押金,出院结账后多还少补。如果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内。如果是因急诊没有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的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一旦超过时限,其医疗费用应自负。2、参保人员如果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必须经过医院主治医师同意之后提出转诊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管理部分审核同意后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其中,转诊只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必须先由本人进行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3、出院后,医院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的金额和个人自付的金额,医保报销金额可直接在医院医保结算处直接报销,个人自付部分需由参保人自行结算。4、参保人员住院后的统筹基金的起付线标准件根据各地政策不同,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是根据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南京市医保报销 南京医保报销办理流程:1、申请人递交材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材料、打印《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费用交接单》反馈申请人,完成报销。2、用人单位递交申请材料(灵活就业人员申请材料由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汇总)、填写《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零星报销费用交接单》→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将交接单第三联反馈用人单位(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成报销。 如何报销医保 凭社保卡去医院或者社区门诊看病:1、如果卡上有钱且能门诊治疗好的病,花钱不多就使用卡上的钱支付就行了,门诊治疗(除特殊疾病外)是不能报帐的。2、如果住院,根据你选择医院的级别,住院费用的类别,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给予报销的,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才行,直接与医院结算。 3、报销比例根据各地区的规定,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医院级别给予报销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医保报销范围 第一,就医购药的地点是有规定的。在医保规定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买药可以报销。除此之外参加医保的人员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要注意是急诊,即危急重症,必须马上抢救的情况。第二,购买的药品也是有范围限制的。只有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药品,才可以报销,甲级药物全部报销,乙级药物部分报销,丙级药物不能报销。第三,参与治疗的项目也有要求。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才可以全额报销,或者部分报销。比如说你去眼科医院配眼镜,做近视手术等等,是不符合报销标准的。第四,服务设施也有规定的范围。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范围,才可以报销。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和急诊、门诊留观床位费。像是护工费、膳食费之类的,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如何报销 凭社保卡去医院或者社区门诊看病:1、如果卡上有钱且能门诊治疗好的病,使用卡上的钱支付,门诊治疗(除特殊疾病外)是不能报账的。2、如果住院,根据选择医院的级别,住院费用的类别,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给予报销的,必须是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医院结算。 3、报销比例根据各地区的规定,可纳基本医疗报销的费用,扣除起付标准、自费金额、比例自付、年龄比例,医院级别给予报销的,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医保报销流程 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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