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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处置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员
释义
    法律分析:责令停止侵权行为、责令赔礼道歉、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方式给予处理;情节较重的,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对于有侵犯党员权利行为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党员权利一般是指:在党政会议上发言,表决的权利,向党报党刊投稿的权利,在党政部门担任职务的权利剥夺了这些权利即属于侵犯党员权利。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三十二条 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五十六条 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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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56:03